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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录 其十七 西汉 · 刘向
 出处:全汉文 卷三十八
明堂之制,内有太室,象紫宫,南出明堂,象太微(《后汉书·班固传》注。案《隋书·牛宏传》云:案刘向《别录》,及马宫蔡邕等所见,当时有古文《明堂礼》、《王居明堂礼》、《明堂图》、《明堂大图》、《阴阳太山通义》、魏文侯《孝经传》等,并说古明堂之事,其书皆亡。)
南城咏古十六首 其九 竹林寺金熙宗马宫也。寺僧云:一塔无影。) 元 · 乃贤
五言律诗 押元韵
城南天尺五,祇树给孤园
甲第王侯去,精蓝帝释尊。
老僧誇塔影,稚子斲松根。
何日天台路,相从一问源。
诏赐免马宫元始五年 西汉 · 元王皇后
 出处:全汉文 卷十一
师大司徒扶德侯上书言:「前以光禄勋议故定陶共王母谥,曰妇人以夫爵尊为号,谥宜曰孝元傅皇后,称渭陵东园」。
臣知妾不得体君,卑不得敌尊,而希指雷同,诡经辟说,以惑误上。
为臣不忠,当伏斧钺之诛,幸蒙洒心自新,又令得保首领
伏自惟念,入称四辅,出备三公,爵为列侯,诚无颜复望阙庭,无心复居守府,无宜复食国邑。
愿上太师大司徒扶德侯印绶,避贤者路」。
下君章有司,皆以为四辅之职,为国维纲,三公之任,鼎足承君,不有鲜明固守,无以居位。
如君言至诚可听,惟君之恶,在洒心前,不敢文过,朕甚多之,不夺君之爵邑,以著「自古皆有死之义,其上太师大司徒印绶使者,以侯就第(《汉书·马宫传》:莽以太皇太后诏赐策。)
奏劾王嘉 西汉 · 孔光
 出处:全汉文 卷十三
迷国罔上不道,请与廷尉杂治(《汉书·王嘉传》:光禄大夫孔光左将军公孙禄右将军王安光禄勋马宫光禄大夫龚胜劾云云,遂可光等奏。)
上书谢罪乞骸骨 西汉末 · 马宫
 出处:全汉文 卷五十
师大司徒扶德侯上书言,前以光禄勋议故定陶共王母谥,曰「妇人以夫爵尊为号,谥宜曰孝元傅皇后,称渭陵东园」。
臣知妾不得体君,卑不得敌尊,而希指雷同,诡经辟说,以惑误上。
为臣不忠,当伏斧钺之诛,幸蒙洒心自新,又令得保首领
伏自惟念,入称四辅,出备三公,爵为列侯,诚无颜复望阙廷,无心复居守府,无宜复食国邑。
愿上太师大司徒扶德侯印绶,避贤者路(《汉书·马宫传》)
詹事让表 南梁 · 陆倕
 出处:全梁文卷五十三
中阳白水,徒庇微躯,送珥抱薪,未闻成绩,陈席不弃,故剑无遗,遂宣时髦,升降清显,尊官原秩,无因而至,陋巷荜门,郁成爽垲,储端华重,实异恒司,南章马宫,已择儒雅,窦婴许商
爰取姻戚,自兹已降,名器日隆,历选才贤,若何叨越也(《艺文类聚》四十九。)
依古制修立明堂议 西魏 · 牛弘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四
窃谓明堂者,所以通神灵,感天地,出教化,崇有德。
《孝经》曰:「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祭义》云:「祀于明堂,教诸侯孝也」。
黄帝合宫,尧曰五府,舜曰总章布政兴治,由来尚矣」。
《周官·考工记》曰:「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广四修一」。
郑玄注云:「修十四步,其广益以四分修之一,则堂广十七步半也」。
「殷人重屋,堂修七寻,四阿重屋」。
郑云:「其修七寻,广九寻也」。
「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南北七筵,五室,凡室二筵」。
郑云:「此三者,或举宗庙,或举正寝,或举明堂,互言之,明其同制也」。
马融、王肃、干宝所注,与郑亦异,今不具出。
司徒马宫:「夏后氏世室,室显于堂,故命以室。
殷人重屋,屋显于堂,故命以屋。
周人明堂,堂大于夏室,故命以堂。
夏后氏益其堂之广百四十四尺,周人明堂,以为两序间大夏后氏七十二尺」。
若据郑玄之说,则夏室大于周堂,如依马宫之言,则周堂大于夏室。
后王转文,周大为是。
之所言,未详其义。
此皆去圣久远,礼文残缺,先儒解说,家异人殊。
郑注《玉藻》亦:「宗庙路寝,与明堂同制」。
《王制》同:「寝不逾庙」。
明大小是同。
今依郑玄注,每室及堂,止有一丈八尺,四壁之外,四尺有馀。
若以宗庙论之,袷享之时,周人旅酬六尸,并后稷为七,先公照穆二尸,先王昭穆二尸,合十一尸,三十六王,及君北面行事于二丈之堂,愚不及此。
若以正寝论之,便须朝宴。
据《燕礼》:「诸侯宴,则宾及卿大夫脱屦升坐」。
是知天子宴,则三公九卿并须升堂。
《燕义》又:「席,小卿次上卿」。
言皆侍席,止于二筵之间,岂得行礼?
若以明堂论之,总享之时,五帝各于其室。
设青帝之位,须于太室之内,少北西面。
太昊从食,坐于其西,近南北面。
祖宗配享者,又于青帝之南,稍退西面。
丈八之室,神位有三,加以簠簋笾豆,牛羊之俎,四海九州美物咸设,复须席工升歌,出樽反坫,揖让升降,亦以隘矣。
据兹而说,近是不然。
刘向《别录》及马宫、蔡邕等所见,当时有《古文明堂礼》、《王居明堂礼》、《明堂图》、《明堂大图》、《明堂阴阳》、《太山通义》、《魏文侯孝经传》等,并说古明堂之事。
其书皆亡,莫得而正。
今《明堂月令》者,郑玄:「是吕不韦著,《春秋十二纪》之首章,礼家钞合为记」。
蔡邕、王肃:「周公所作」。
《周书》内有《月令》第五十三,即此也。
各有证明,文多不载。
束皙以为夏时之书。
刘瓛:「不韦鸠集儒者,寻于圣王月令之事而记之。
不韦安能独为此记」?
今案不得全称《周书》,亦未可即为秦典,其内杂有虞、夏、殷、周之法,皆圣王仁恕之政也。
蔡邕具为章句,又论之曰:「明堂者,所以宗祀其祖以配上帝也。
夏后氏曰世室,殷人曰重屋,周人曰明堂。
东曰青阳,南曰明堂,西曰总章,北曰玄堂,内曰太室。
圣人南面而听,向明而治,人君之位莫不正焉。
故虽有五名,而主以明堂也。
制度之数,各有所依。
堂方一百四十四尺,坤之策也,屋圆楣径二百一十六尺,乾之策也。
太庙明堂方六丈,通天屋径九尺,阴阳九六之变,且圆盖方覆,九六之道也。
八闼以象卦,九室以象州,十二宫以应日辰。
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以四户八牖乘九宫之数也。
户皆外设而不闭,示天下以不藏也。
通天屋高八十一尺,黄钟九九之实也。
二十八柱布四方,四方七宿之象也。
堂高三尺,以应三统,四向五色,各象其行。
水阔二十四丈,象二十四气,于外以象四海。
王者之大礼也」。
观其模范天地,则象阴阳,必据古文,义不虚出。
今若直取《考工》,不参《月令》,青阳总章之号不得而称,九月享帝之礼不得而用。
汉代二京所建,与此说悉同。
建安之后,海内大乱,京邑焚烧,宪章泯绝。
魏氏三方未平,无闻兴造。
晋则侍中裴頠议曰:「尊祖配天,其义明著,而庙宇之制,理据未分。
宜可直为一殿,以崇严父之祀,其馀杂碎,一皆除之」。
宋、齐已还,咸率兹礼。
此乃世乏通儒,时无思术,前王盛事,于是不行。
后魏代都所造,出自李冲,三三相重,合为九室。
檐不覆基,房间通街,穿凿处多,迄无可取。
及迁宅洛阳,更加营构,五鬼纷竞,遂至不成,宗配之事,于焉靡托。
今皇猷遐阐,化覃海外,方建大礼,垂之无穷。
弘等不以庸虚,谬当议限。
今检明堂必须五室者何?
尚书帝命验》曰:「帝者承天立五府,赤曰文祖,黄曰神升,白曰显纪,黑曰矩,苍曰灵府」。
郑玄注曰:「五府与周之明堂同矣」。
且三代相沿,多有损益,至于五室,确然不变。
夫室以祭天,天实有五,若立九室,四无所用。
布政视朔,自依其辰。
郑司农:「十二月分在青阳等左右之位」。
居室。
郑玄亦言:「每月于其时之堂而听政焉」。
《礼图》画个,皆在堂偏,是以须为五室。
明堂必须上圆下方者何?
《孝经援神契》曰:「明堂者,上圆下方,八窗四达,布政」。
《礼记·盛德篇》曰:「明堂四户八牖,上圆下方」。
《五经异义》称讲学大夫淳于登亦:「上圆下方」。
郑玄同之。
是以须为圆方。
明堂必须重屋者何?
案《考工记》,夏言「九阶,四旁两夹窗,门堂三之二,室三之一」。
殷、周不言者,明一同夏制。
殷言「四阿重屋」,周承其后不言屋,制亦尽同可知也。
其「殷人重屋」之下,本无五室之文。
郑注:「五室者,亦据夏以知之」。
明周重屋,因殷则有,灼然可见。
《礼记·明堂位》曰:「太庙天子明堂」。
言鲁为周公之故,得用天子礼乐,鲁之太庙,与周之明堂同。
又曰:「复庙重檐,刮楹达,天子之庙饰」。
郑注:「复庙,重屋也。」据庙既重屋,明堂亦不疑矣。《春秋》文公十三年:「太室屋坏。」《五行志》曰:「前堂曰太庙,中央曰太室,屋其上重者也。」服虔:「太室,太庙太室之上屋也。」《周书·作洛篇》曰:「乃立太庙宗路寝明堂,咸有四阿反坫,重亢重廊。」孔晁注曰:「重亢累栋,重廊累屋也。」依《黄图》所载,汉之宗庙皆为重屋。此去古犹近,遗法尚在,是以须为重屋。明堂必须为辟雍者何?《礼记·盛德篇》:「明堂者,明诸侯尊卑也。外水曰辟雍。」《明堂阴阳录》曰:「明堂之制,周圜行水,左旋以象天,内有太室以象紫宫。」此明堂有水之明文也。然马宫王肃以为明堂、辟雍太学同处,蔡邕卢植亦以为明堂、灵台、辟雍太学同实异名。:「明堂者,取其宗祀之清貌,则谓之清庙,取其正室,则曰太室,取其堂,则曰明堂,取其四门之学,则曰太学,取其周水圜如璧,则曰璧雍。其实一也。」其言别者,《五经通义》曰:「灵台以望气,明堂以布政辟雍以养老教学。」三者不同,袁准郑玄亦以为别。历代所疑,岂能辄定?今据《郊祀志》:「欲治明堂,未晓其制。济南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一殿无壁,盖之以,水圜宫垣,天子从之。」以此而言,其来则久。汉中元二年,起明堂、辟雍、灵台于洛阳,并别处。然明堂亦有璧水,李尤《明堂铭》曰「流水洋洋」是也。以此须有辟雍。夫帝王作事,必师古昔,今造明堂,须以礼经为本。形制依于周法,度数取于《月令》,遗阙之处,参以馀书,庶使该详沿革之理。其五室九阶,上圆下方,四阿重屋,四旁两门,依《考工记》、《孝经》说。堂方一百四十四尺,屋圆楣径二百一十六尺,太室方六丈,通天屋径九丈,八闼二十八柱,堂高三尺,四向五色,依《周书·月令》论。殿垣方在内,水周如外,水内径三百步,依《太山盛德记》、《觐礼经》。仰观俯察,皆有则象,足以尽诚上帝,祗配祖宗,弘风布教,作范于后矣。弘等学不稽古,辄申所见,可否之宜,伏听裁择。(《隋书·牛弘传》,又见《北史》七十二)
奏明堂议表 南北朝末隋初 · 宇文恺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三
臣闻在天成象,房心为布政之宫,在地成形,景午居正阳之位。
观云告月,顺生杀之序,五室九宫,统人神之际。
金口木舌,发令兆民,玉瓒黄琮,式严宗祀。
何尝不矜庄扆宁,尽妙思于规摹,凝睟冕旒,致子来于矩薙。
伏惟皇帝陛下,提衡握契,御辩乘乾,咸五登三,复上皇之化,流凶去暴,丕下武之绪。
用百姓之异心,驱一代以同域,康哉康哉,民无能而名矣。
故使天符地宝,吐醴飞甘,造物资生,澄源反朴。
九围清谧,四表削平,袭我衣冠,齐其文轨。
茫茫上玄,陈圭璧之敬;
肃肃清庙,感霜露之诚。
正金奏《九韶》、《六茎》之乐,定石渠五官、三雍之礼。
乃卜瀍西,爰谋洛食,辨方面势,仰禀神谋,敷士浚川,为民立极。
兼聿遵先言,表置明堂。
爰诏下臣,占星揆日。
于是采嵩山之秘简,披汶水之灵图,访通议于残亡,购《冬官》于散逸,总集众论,勒成一家。
张衡浑象,以三分为一度,裴秀舆地,以二寸为千里。
臣之此图,用一分为一尺,推而演之,冀轮奂有序。
而经构之旨,议者殊涂,或以绮井为重屋,或以圆楣为隆栋,各以臆说,事不经见。
今录其疑难,为之通释,皆出证据,以相发明。
议曰:臣谨案,《淮南子》曰:「昔者神农之治天下也,甘雨以时,五谷蕃殖,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月省时考,终岁献贡,以时尝谷,祀于明堂。
明堂之制,有盖而无四方,风雨不能袭,燥湿不能伤,迁延而入之」。
以为上古朴略,创立典刑。
尚书帝命验》曰:「帝者承天立五府,以尊天重象。
赤曰文祖,黄曰神斗,白曰显纪,黑曰玄矩,苍曰灵府」。
注云:「唐、虞之天府之世室,殷之重屋,周之明堂,皆同矣」。
《尸子》曰:「有虞氏曰总章」。
《周官·考工记》曰:「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博四修一」。
注云:「修,南北之深也。
度以步。
今堂修十四步,其博益以四分修之一,则明堂博十七步半也」。
案,三王之世,最为古。
从质尚文,理应渐就宽大,何因夏室乃大殷堂?
相形为论,理恐不尔。
《记》云「堂修七,博四修〔一〕」,若度以步,则应修七步。
注云「今堂修十四步」,乃是增益《记》文。
殷、周二堂独无加字,便是其义。
类例不同。
山东《礼》本辄加二七之字,何得殷无加寻之文,周阙增筵之义?
研核其趣,或是不然。
雠校古书,并无「二」字,此乃桑间俗儒信情加减。
《黄图议》云:「夏后氏益其堂之大一百四十四尺,周人明堂以为两杼间」。
马宫之言,止论堂之一面,据此为准,则三代堂基并方,得为上圆之制。
诸书所说,并云下方,郑注《周官》,独为此义,非直与古违异,亦乃乖背礼文。
寻文求理,深恐未惬。
《尸子》曰:「殷人阳馆」。
《考工记》曰:「殷人重屋,堂修七寻,堂崇三尺,四阿重屋」。
注云:其修七寻,五丈六尺,放周则其博九寻,七丈二尺」。
又曰:「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
堂崇一筵。
五室,凡〔室〕二筵」。
《礼记·明堂位》曰:「天子之庙,复庙重檐」。
郑注云:「复庙,重屋也」。
注《玉藻》云:「天子庙及露寝,皆如明堂制」。
《礼图》云:「于内室之上,起通天之观。
观八十一尺,得之数,其声浊,君之象也」。
《大戴礼》曰:「明堂者,古有之。
凡九室,一室有四户八牖。
以茅盖,上圆下方,外水曰璧雍。
赤缀户,白缀牖。
堂高三尺,东西九仞,南北七筵。
方三百步。
凡人民疾,六畜疫,五谷灾,生于天道不顺。
天道不顺,生于明堂不饰。
故有天灾,则饰明堂。
《周书·明堂》曰:「堂方百一十二尺,高四尺,阶博六尺三寸。
室居内,方百尺,室内方六十尺,户高八尺,博四尺」。
《作洛》曰:「明堂太庙露寝,咸有四阿,重亢重廊」。
孔氏注云:「重亢累栋,重廊累屋也」。
《礼图》曰:「秦明堂九室十二阶,各有所居」。
《吕氏春秋》曰:「有十二堂,与《月令》同,并不论尺丈」。
案,十二阶虽不与《礼》合,一月一阶,非无理思
《黄图》曰:「堂方百四十四尺,法坤之策也,方象地。
屋圆楣径二百一十六尺,法乾之策也,圆象天。
〔太〕室九宫,法九州。
太室方六丈,法阴之变数。
十二堂法十二月,二十六户法极阴之变数,七十二牖法五行所行日数。
八达象八风,法八卦。
通天台径九尺,法乾以九覆六。
高八十一尺,法黄钟九九之数。
二十八柱,象二十八宿。
堂高三尺,土阶三等,法三统。
堂四向五色,法四时五行。
殿门去殿七十二步,法五行所行。
门堂长四丈,取太室三之二。
垣高无蔽目之照,牖六尺,其外倍之。
殿垣方,在水内,法地阴也。
水四周于外,象四海,圆法阳也。
水阔二十四丈,象二十四气。
水内径三丈,应《觐礼经」》。
武帝元封二年,立明堂汶上,无室。
其外略依此制。
泰山通议》今亡,不可得而辨也。
元始四年八月,起明堂、辟雍长安城南门,制度如仪。
一殿,垣四面,门八观,水外周,堤壤高四尺,和会筑作三旬。
五年正月六日辛未,始郊太祖高皇帝以配天。
二十二日丁亥,宗祀孝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及先贤、百辟、卿士有益者,于是秩而祭之。
亲扶三老五更,袒而割牲,跪而进之。
因班时令,宣恩泽。
诸侯王、宗室、四夷君长、匈奴西国侍子,悉奉贡助祭。
《礼图》曰:「建武三十年作明堂。
明堂上圆下方,上圆法天,下方法地,十二堂法日辰,九室法九州。
室八窗,八九七十二,法一时之王。
室有二户,二九十八户,法土王十八日。
内堂正坛高三尺,土阶三等」。
胡伯始注《汉官》云:「古清庙盖以,今盖以瓦,瓦下藉茅,以存古制」。
东京赋》曰:「乃营三宫,布政颁常。
复庙重屋,八达九房
造舟清池,惟水泱泱」。
薛综注云:「复重瘤覆,谓屋平覆重栋也」。
《续汉书·祭祀志》云:「明帝永平二年,祀五帝于明堂,五帝坐各处其方,黄帝在末,皆如南郊之位。
光武位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各一犊,奏乐如南郊」。
案:《诗》云,《我将》祀文王于明堂,「我将我享,维牛维羊。」据此则备太牢之祭。今云一犊,恐与古殊。自晋以前,未有鸱尾,其圆墙璧水,一依本图。《起居注裴頠议曰:「尊祖配天,其义明著,庙宇之制,理据未分。直可为一殿,以崇严祀,其馀杂碎,一皆除之。」臣案,天垂象,圣人则之。辟雍之星,既有图状,晋堂方构,不合天文。既阙重楼,又无璧水,空堂乖五室之义,直殿违九阶之文。非古欺天,一何过甚!后魏于北台城南造圆墙,在璧水外,门在水内迥立,不与墙相连。其堂上九室,三三相重,不依古制,室间通巷,违舛处多。其室皆用墼累,极成褊陋。后魏《乐志》曰:「孝昌二年立明堂,议者或言九室,或言五室,诏断从五室。后元叉执政,复改为九室,遭乱不成。」《宋起居注》曰:「孝武帝大明五年立明堂,其墙宇规范,拟则太庙,唯十二间,以应期数。依汉《汶上图仪》,设五帝位。太祖文皇帝对飨,鼎俎簠簋,一依庙礼。」梁武即位之后,移宋时太极殿以为明堂。无室,十二间。《礼疑议》云:「祭用纯漆俎瓦樽,文于郊,质于庙。止一献,用清酒。」平陈之后,臣得目观,遂量步数,记其尺丈。犹见基内有焚烧残柱,毁斫之馀,入地一丈,俨然如旧。柱下以樟木为跗,长丈馀,阔四尺许,两两相并,瓦安数重。宫城处所,乃在郭内。虽湫隘卑陋,未合规摹,祖宗之灵,得崇严祀。、齐二代,阙而不修,大飨之典,于焉靡托。自古明堂图惟有二本,一是宗周,刘熙、阮谌、刘昌宗等作,三图略同。一是后汉建武三十年作,《礼图》有本,不详撰人。臣远寻经传,旁求子史,研究众说,总撰今图。其样以木为之,下为方堂,堂有五室,上为圆观有四门。(《隋书·宇文恺传》)
罗让工部员外郎821年 中唐 · 元稹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四十八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敕。义成军前度支判官朝议郎检校刑部员外郎侍御史上柱国赐绯鱼袋罗让
昔陶宏景一代高人。始愿四十为尚书
而犹不遂。国朝选署。
尤用其良。以尔敏而好学。
直而能温。甲乙亟登。
班资历践。顷将军辟士。
权资孙楚之坐筹。今曹府抡材。
复奖马宫之射策。无忘辨护。
以宣程品。日省月试。
用劝百工。可尚书工部员外郎。
明堂路寝议皇祐二年 北宋 · 宋祁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二、《宋景文集》卷四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永乐大典》卷七二一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凡明堂路寝,其名虽异,其制一也。
神农氏祀于明堂,有其盖而无四方。
黄帝谓明堂为合宫,唐、虞谓明堂为五府,夏后氏谓明堂为世室,商人谓路寝为重屋,周人谓五府为明堂。
黄帝合宫,义犹唐、虞五府。
府,聚也,言五帝之神,聚祭乎此。
夏后氏名世室者,取世世不毁也。
商人名重屋者,商于虞、夏稍文,加以重檐四阿之制,故取名焉。
周人为明堂者,以其明政教之法常于此堂也。
天子布十二月政令,每月就其时之堂而听朔焉。
闰月,则阖门左扉而施其政,故于文,王在门为,又曰,在国之阳,居离之地,有明义焉,故谓之明堂。
之世室,深盖八丈四尺,广十丈五尺,《匠人》职所谓「广四脩一」也,基高一尺。
夏氏堂上五室,以法五行。
木室处东北,火室处东南,金室处西南,水室处西北,每室深丈八尺,广二丈一尺;
土室处中,深二丈四尺,广二丈八尺。
然五室居堂之上,深六丈,广七丈,又《匠人》职所谓堂上「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也。
有九阶,三面二阶,南面三阶,法阳数也。
五室有四户八窗。
户法四时,窗法八节。
一堂者,法地载五行云。
商人曰重屋者,正寝也,正寝则路寝也。
其制,堂深五丈六尺,广七丈二尺。
堂上亦为五室,室方一丈六尺,基高三尺。
重屋四阿。
四阿者,霤也。
周人明堂,如寝庙法。
九尺为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基高一筵。
上亦五室,室深广二筵。
或曰,宫盖方三百步,在近郊三十里。
或曰,七里之郊。
郑康成曰:「此三者,或举宗庙,或举正寝,或举明堂,互言之,明其同制也」。
汉马宫曰「夏后世室,室显于堂,故命以室。
商人重屋,屋显于堂,故命以屋。
周人明堂,大于夏室,故命以堂。
夏氏益其堂之广百四十四尺,周人明堂以为两序间,大夏氏七十二尺」云。
汉武帝始以公玉带所上黄帝时《明堂图》作之汶上,其图中一殿,四面无壁,以茅盖。
通水,水环室垣,为复道。
上有楼,从西南入,名曰昆崙。
始祠太一五于上坐。
至后汉光武帝,又营明堂,上圆下方,八窗四闼,九室十二坐。
室四户,凡三十六;
八牖,凡七十二。
沿周制也。
晋议营明堂,裴頠曰:「尊祖配天,其义明著;
庙宇之制,礼据未分。
宜可直为一殿,以崇严父之祀。
其馀杂碎,一皆除之」。
由是宋齐以后,咸率兹礼。
故宋作明堂,止为大殿十二楹,无古户牖,但文饰雕画而已。
梁仍宋制,以中六楹安六天,坐悉南向,五人帝位阼阶上。
堂后为小殿五楹,为五佐室焉。
唐明皇帝始以东都乾元殿为明堂,参用周法。
开元二十年,以行享祖。
臣按,明堂,天子布政之所。
因得祀上帝者,盖以地非亵近,可以交飨人神欤!
至三代弥文,故制为户牖,有所法象,所以尊大而神明之也。
要之在讲礼事神,布扬法度而已。
后之王者,所以班大政,朝群臣,何尝无其所哉!
其谓之宣室,谓之太极,皆明堂比也,沿革称谓,有不同耳。
而诸儒限局闻见,抱残册,争空言,据己是之槩见,抗必信之实论。
以为一事一物不如古制,则为非礼。
推尊上古,殆不可及。
然殊不知圣人便世制宜,兴至治,安天下,通灵心,虽无明堂,犹无损于有道,嫌于行礼者也。
今之大庆,则古之路寝,即明堂也。
以之奉天,以之布政,何不可耶?
国朝以来,非朝会斋宿,未尝临御,故其栋宇闳邃,廷堂华敞,与燕寝自不相连,固非常幸亵近者也。
今有请即为明堂,于礼便甚。
汉相论 宋 · 胡铨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一五、《胡澹庵先生文集》卷一
西汉之兴二百馀年,其宰相独称萧、曹、丙、魏,何也?
窃究其故,自高帝而下,其臣欲有为而其主不足与有为。
文、景、武、昭有可为之时,而其臣或不足与有为,元、成、哀、平,则主臣俱不足与有为矣。
孝宣之世,君臣适相遭,故其建立有可道者焉。
呜呼,其难哉!
方汉之初,酂侯以沛相为相国,开基之初,何实为冠,是时曹参未相也。
至惠帝二年死而始相,史官谓萧、曹为冠者,妄也。
然则高帝之世,独相萧何一人而已,岂不谓难其人耶?
相四年,而王陵代为右丞相、陈平为左。
长于谋而亦刚正有守,终惠之世无大施设,非智于前而愚于后,知迫于吕氏,不可以有为也。
吕后元年太傅遂代为右,而审食其为左。
是时诸吕张矣,辟阳具位,固无足言,而亦唯唯,何哉?
吕后犹在,有待而后发也。
吕后今日死,而明日平与太尉勃诛诸吕,立文矣。
以是知惠帝、高后,其臣欲有为,而其主不足与有为也。
孝文之元年为左,勃为右。
二年死,三年而勃免,灌婴太尉代之。
汉兴至是二十馀年,公卿皆军吏。
婴死,张苍代之。
以病免,申屠嘉代之。
好儒书而婴起鞍马,好循吏而喜法律,举贤良而无术学,堂陛之间,常不相堪。
至于孝景陶青、周亚夫、刘舍、卫绾相继居位。
亚夫鲠挺,敢争大体,然不知权变;
绾敦厚,可相少主,然无能建明。
文、景治几三代,而卒不能臻其极者,无三代之佐也。
武帝则又下文、景一等,其臣亦从可知矣。
卫绾以旧臣免,建元则窦婴许昌、田鼢,元光则薛泽,元朔则公孙弘,元狩则李蔡、严青翟,元鼎石庆,太初则公孙贺,征和则刘屈氂田千秋
魏其武安进贤可与也,短于识;
平津儒学可与也,短于刚;
牧丘谨审可与也,短于略;
葛绎不受相印可与也,短于果
至若彭侯之亡绶,富民之掘蛊,又琐屑不足科矣。
许昌、薛泽、严青翟、赵周之徒,与夫孝景陶青、刘舍,虽不概见,然踽踽廉谨,为相备员,亦略见于《申屠传》,而史氏谓李蔡人品出李广下远甚,则其风采亦可想见。
自是以后,王䜣、杨敞、蔡义相继元凤元平之间,无他大略,谨守霍光之约束。
议者谓置相不选贤,则孝昭之佐,又下孝武时一等矣。
以是知文、景、武、昭有可为之时,而其臣或不足以有为也。
其后元帝韦玄成、匡衡,然无救恭、显之乱,衡又从而附之。
成帝则王商、张、薛宣、翟方进、孔、马,然无救王氏之乱,又从而和之。
哀帝则朱博、平晏、王、孔,然无救卞傅之乱,博又从而导之。
至孝新都之羽翼已成,区区若马宫、平晏,何益成败?
以是知元、成、哀、平,臣主俱不足以有为也。
盛哉,孝宣之烈也,本始则韦贤之守正,地节则魏相奉故事,神爵则丙吉知大体,五凤则黄霸总纪纲,甘露则定国明政事。
则赐金以免,则功名损于治郡,定国又事日浅,惟丙、魏同心辅政,以功名始终,庙堂密勿,略无间言,由汉以来未之有也。
故尝论君臣得之难,古人谓之千载一时。
得君如酂侯,不免下吏;
文、景待臣有礼,而绛侯父子之忠,继踵入狱;
武帝之佐十三人,坐事免者大半,公孙、万石仅以柔佞免,然数被遣矣。
元、成、哀、平间,如王商、王,庶几名宰,以愤死,以直死,朱博以罪死,安昌之徒,虽容容保宠,死者相望。
孔光再为,亦再斥免,其固位可知也。
汉兴,独韦平父子至宰相,然功名文采亦少贬焉。
由是言之,孝宣中兴,丙、魏有声,岂不谓君臣相遇耶?
呜呼,其难哉!
新莽之篡孔光逢之诗以诛首恶非以责贤者 明末清初 · 郭之奇
 押东韵
噫吁嘻,奸与佞之相蒙。
假周礼而盗国,以居摄为周公
白雉初从塞外,黄龙复上江中。
九锡旋如安汉日,四十八万尽趋风。
独疑梅福依吴市,谁向逢萌问海东。
吾历数西京之人物,曰汉骸骨唯龚唯邴,曰新大夫为歆为雄。
汝师光,实同马宫
承家不孝,事汉不忠。
篡舌既切,佞首全躬。
吾将正春秋之首恶,又何诛于盛陈莽德之群工。
澎湖(此诗又载六十七《使署閒情》、鲁鼎《重修台湾县志》〈山水〉、彭国栋《广台湾诗乘》、陈汉光《台湾诗录》。) 清 · 孙元衡
 押虞韵 出处:据孙元衡《赤嵌集》台银本为底本,其馀诸本为校勘参考。此诗又载六十七《使署閒情》、鲁鼎梅《重修台湾县志》〈山水〉、彭国栋《广台湾诗乘》、陈汉光《台湾诗录》。 创作地点:台湾澎湖县
七十二屿称澎湖,沧溟万里开荒涂。
屿屿盘纡互钩带,洪波割据成方隅。
东西二吉门户壮,将军之澳为中区
雄师镇压马宫汛,天然犄角中邦无。
其馀赋形非一状,纷陈簠簋兼盘盂。
蛟蛇拳曲龙隐见,狮象蹲踞僧跏趺。
诸流回澓舟难入,逆帆欲泊兴嗟吁。
百折终成触嶕势,狂澜反走如亡逋。
有时无风水澄镜,咫尺胶固谁能逾。
巨舸理不任篙楫,束手待敌甘为俘。
汪洋指南争此土,既到往往遭艰虞。
昔日王师事征讨,神兵彷佛前驰驱。
风摧火灭甘泉沸,降幡夜出台山大帅施公亲见马祖助战,表上其事,敕封天后
制府谋成输百万,冠军一战真良图。
事关正统岂微细,封赏有间传闻殊。
榜人维舟汲清水,蹑踪到顶招吾徒。
黑铁崩崖潮欲缩,黄沙石碛盐为污。
蚝岛峰峦咸破碎,凫亹草木原焦枯。
大海东流无底极,振衣一啸心踟蹰。
渔洋先生评:纵笔所之,明白若图画。
凤仙花 南宋 · 袁燮
 押词韵第一部
凤仙窈窕姿,阶前为谁容。
浅深十八本,形貌纷不同。
或饶鲜明色,巧笑双颊丰。
或作掩抑态,抬举差且慵。
忧彼积雨摧,爱此晴日烘。
施粉聊自喜,夺朱巧争雄。
荧荧似得意,惨惨如无悰。
妍媸孰与分,我欲为青铜。
西子信姝丽,无盐敢希踪。
并育亦已难,我欲为老农。
美者倍丰殖,恶者加蕴崇。
花神夜见梦,君何太匆匆。
正复容颜殊,等是紫与红。
何贵复何贱,有淡还有浓。
气类岂相绝,涂泽间不工。
胡为妄憎爱,襟度殊未洪。
君看宇宙间,物象无终穷。
化工大炉鞴(原误作鞲),一一归陶溶。
而君独褊心,不少垂帡幪。
强分(原误作清)白眼,力辨雌雄风。
物情固参差,宇宙要扩充。
一笑谓花神,嗟尔何颛蒙
品汇岂无别,畛域固有封。
有生分美恶,异路生西东。
如何暗且劣,并彼昌而丰。
剪伐咸自取,裁培本无功。
形声及影响,天然巧相从。
人才有邪正,用舍归至公。
不闻堪与猛,下比显与宫(原案:宫原本作功,复前韵。考《汉书》堪猛同时人亦无名功者,应是马宫,今改正。)
包含贵周遍,能否难混融。
花神闻是语,竦听鞠尔躬。
再拜谢诲言,坚垒不敢攻。